還是淩晨七點,三家商隊的人就已經吃着早飯,有的已經在收拾車馬了。

為首的商人諾頓親自上樓去找黎恩,卻發現房間已經空無一人,床鋪也已經收拾得十分整齊。

輕風吹來,他從窗戶向外望去,卻看見了一個正在揮劍的身影。

一劍在半空中劃過美麗的弧度,居然将飄落的樹葉斬成了兩半。

……

“沒想到,波諾佛爾先生您居然起得這麽早。”

商隊的人已經上路,諾頓卻沒有待在自己的車上,而是厚着臉皮坐在黎恩的車廂裏。

說着些奉承話對于普通商人來說算不得什麽,難得有貴族願意與之同行,他自是一點機會都不肯放過。

“只有養成早起的習慣,不斷鍛煉自己,才會保持強健的體魄。”

黎恩望着窗外,淡淡地說道:“我曾經有一位長輩,小時候可以騎着小馬在森林裏射獵狡猾的紅狐。

但他十四歲繼承了家族領地,自此之後幾乎每天都不出門,還喜歡大吃大喝。

三十五歲的時候,已經沒有馬能馱得動他。

又過了七年,他在平地摔了一跤,當天晚上就去世了。”

“您一定會長命百歲的。”諾頓幹笑着回應着,“看您的劍術不是那些花架子,就算比起騎士也不差了,真是年輕俊傑啊。”

這倒也不全是奉承,其中也有些真心實意地說着。

“您要去紅河谷,那我就鬥膽一猜。

想順水路而下,又是劍術高明的貴族,您是要去舊都參加比試的嗎?”

黎恩收回目光,正想仔細問問“比試”是什麽。

卻料不到諾頓似乎是看他不擺貴族的架子,便大着膽子滔滔不絕地說了下去。

“不是我說啊,那群貴族少爺有一不少連狼都沒殺過,我就見過一個,撞上幾個山賊就吓得屁滾尿流了……

若是您遇上山賊,不、就算遇到那些怪物也一樣,一定能砍三五個腦袋下來,拿回去做您勇武的證明吧!”

黎恩正想笑的時候,卻不料馬車突然一停。

諾頓直接咬到了舌頭,終于閉上了嘴巴。

黎恩正打算從車窗探頭出去看看怎麽回事的時候,就聽到了有些慌亂的腳步來回聲。

“你就待在車裏,我下去看看!”

黎恩當即将劍抄在手裏,一閃身便下了車。

這雷厲風行的一面讓諾頓不由得目瞪口呆起來。

“尼森,什麽情況?”黎恩下了車,第一時間問道。

就見着商隊的護衛都做出如臨大敵的樣子,而尼森卻正背靠馬車一側,不慌不忙地一邊裝配着一把手弩,一邊回答道:

“少爺,前面的路被樹幹堵着,這是山賊慣用的把戲。”

知道了這個,黎恩的心也就放下了大半。

哪個老傭兵沒護送過商隊,見過攔路打劫的把戲?

他想起諾頓之前的話語來,失笑道:“說山賊,山賊還就真的……”

話音未落,道旁的草叢便一陣沙沙聲,從中鑽出來的卻不是什麽見多了的山賊。

“嘎——嘶嘶!”

從陰影中傳來了凄厲的嘶鳴,令所有人頭皮發麻。緊接着,三道漆黑的影子宛如巨馬一樣破開雜草,破風而至。

在幽暗的光芒之下,那“巨馬”六對猙獰的青色複眼中倒映着所有人的慘白面孔。

手斧大小的口器開合,分泌出慘綠色的粘液,六條長着倒刺的腿撐起了軀殼,那軀殼之上像是披着漆黑的甲,仔細看的話,卻是它身體的一部分。

這哪裏是什麽馬,這是足足有馬駒那麽大的蟲子!

“人人人人人人……吃!人,吃!吃、搶、也吃!”

怪蟲的背上,幾個灰綠色的小人兒興奮地揮舞着手中的古怪棒槌,木矛,錘子等等粗粝武器,狂喜地尖叫。

不,那些矮小身影不是人類,而是一種原本很不起眼的怪物。

俗稱地精。

“我去,那家夥真是個烏鴉嘴……”黎恩也忍不住咒罵了諾頓兩句。

走南闖北,見過地精的人不少,但今天這卻不一樣。

一般的地精比起猴子來也聰明不了多少,往往髒兮兮的,身無片縷,偶爾穿着些獸皮或者爛布、會制作木棒就算地精中罕見的智者了。

它們的身體素質一般也只有小孩的水平,甚至拿着草叉的農民也能輕松幹掉兩三個。

原本它們就像獾、狐貍一樣,只是普通的害獸,偷只雞,糟蹋菜地……難得聚集起十幾個才敢于打劫落單的行人。

然而,出現在衆人面前的地精可不是那麽簡單。

它們比起普通地精要壯實一圈,隐隐看得出肌肉,雙眼中還閃爍着血的顏色,長着鬣狗般的尖牙。

這些地精不僅騎着怪蟲,身穿粗陋的皮甲,手上還普遍拿着木頭削制的武器!

這就像是看見猴子突然直立穿衣說話、成立國家一樣不可思議,衆人都愣了片刻。

就在此時,從路旁草叢中又有幾十支短矛飛了出來。

有三個猝不及防的倒黴蛋當場就身中短矛倒在地上,還有七八人也挂了彩。

騎着怪蟲的地精趁機突進,把試圖阻攔的護衛直接撞翻,地精又補上一矛。

只是一個照面,商隊就出現了兩位數的傷亡!

“打!一起!!”

剩下的十幾個護衛回過神來,又遇上了從草叢中鑽出來的幾十只地精。

它們雖然沒有坐騎,卻也有皮甲和武器,智力也足以說簡單的詞語,确實是個大麻煩。

這些地精幾乎是以五打一,而且配合默契,身上帶着的幾根短矛遠近兼備,居然暫時纏住了大多數護衛。

又有三個怪蟲騎兵來去如風,在旁邊趁機偷襲夾擊,雖然護衛們也不弱,還能僵持一時,但再這樣下去就有些危險了。

尼森剛用弩箭射倒了兩只地精,就被幾支投來的短矛集火,只好丢了弩箭左右躲閃,拔出匕首準備沖上去近戰。

然而,黎恩比他更快。

只見劍光一閃,人便跨越了三米距離。

首當其沖的兩只地精完全來不及防範,長劍精準地劃過喉部,立馬就有兩個頭顱飛起。

接着黎恩身體一伏,便躲過投來的三把短矛,又一反手,将一只沖上來近戰的地精戳個透心涼。

就算用普通刀劍,只要力道足夠也能砍破皮甲,又何況他這一把削鐵如泥的狼咬劍?

他的出色表現吓壞了一些地精,但馬上吸引了更多的注意力,一個怪蟲騎兵就向他這邊沖了過來。

就像是面對戰馬和騎士的沖擊一般氣勢驚人,但怪蟲也就罷了,地精怎麽可能比得上精銳戰士?

“哼!”

他略微回了一口氣,雙手握緊長劍,全力一揮,便挑起那被刺穿的地精的屍體砸了過去。

地精屍體好歹也有幾十斤重,和速度極快的怪蟲撞上肯定要出事。

那騎在蟲背上的地精連忙駕馭它繞開,然而這樣一來速度便減慢半拍,倉促間更露出了些破綻。

黎恩劍尖一抖,便向它那邊沖去。

不用怎麽思考,這就是身經百戰的本能。

擒賊先擒王,正要斬殺一個騎兵,狠挫它們的氣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