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
一家酒氣、煙味彌漫的小酒吧。
裴斯洛坐在吧臺前的高腳椅上,叼着煙,掃視過一桌又一桌正在飲酒作樂的尋歡客。
半眯的眼睛,微亂不馴的頭發,漫不經心的态度及不修邊幅的外表,在在勾勒出他不凡的氣質。
他知道自己是與衆不同的,至少他就和眼前這堆只會喝酒、偷捏女侍屁股的酒客格格不入。
他無視于那幾個衣着暴露,扭腰擺臀的女侍們頻頻抛來的媚眼,但他的大腿仍在神鬼不知的情形下被偷摸了好幾回。
他并不在乎他的大腿被偷摸幾把,他只是在等人,除了等人,他不想做其他的事。
他微褐淡漠的眼睛透着不耐。
“吱”的一聲,酒吧陳舊的門被人打開了,随之走進一個滿頭卷發的墨西哥男子。
“裴斯洛,你真準時。”墨西哥男子直直走向裴斯洛,在他旁邊的高腳椅上坐下。
“少說廢話,事情辦好了沒?”裴斯洛仍是自顧自地飲着杯中酒。
“當然啦!我辦事你放心。”墨西哥男子向酒保要了一杯啤酒。“我全都打點好了,只是你确定要再去一次那個危險、可怕的無名小島嗎?聚集在島上的全是一些無惡不作的大惡人呢!”
“你認為他們可以在我身上讨到便宜嗎?”裴斯洛慢條斯理地瞄他一眼,也表明了自己的确有這個能耐。
“是不可以。”墨西哥男子也很老實。
“那你就收下你的擔心吧,這疊鈔票也請你順便收下。”裴斯洛從口袋內掏出一疊披索,放在吧臺上。
“那我就不客氣了,”收下披索,再飲下兩口啤酒。“那麽我先走了,你自己保重。”
和墨西哥男子道別後,裴斯洛又燃起煙,任由袅袅煙霧将他圈住。
他掏出懷裏的那本黑色小書,放在手掌心上反複看了又看。
這本小書記載了一千年以前,英國人迦爾如何創造了三十三個長生不死的不死人。既然迦爾的計謀已被李傑化解了,這本黑色小書對李傑來說便形同廢紙,于是他就轉送給裴斯洛。至少裴斯洛是個長年累月在世界各地從事探險旅行的探險家,送給他這本書應該是最适合不過了。
事實上,他對迦爾能得此奇緣,感到十分羨慕,幾年前,他興起一解黑色小書的秘密,他明查暗訪,就在最近,他從一位老者那裏獲知在加勒比海的一個蕞爾小島上,有一處石洞的洞壁上刻了一幅長壁畫,裴斯洛研判,那幅壁畫的內容應該是迦爾向黑衣怪客打交道取得不死藥密方的過程。
他滿懷希望地跑了一趟,然而卻落了一場空,小島都快被他翻遍了,就是不見那幅壁畫。但是那位老者拜瓦是他認識多年的老友,他信得過拜瓦,相信他不會欺騙他。
就憑着這股直覺,他決定再次啓程前往那個無名小島。
雖然那是個與文明隔絕的蠻荒小島,蟲蛇橫生,野獸橫行,又是世界各國罪犯逃匿之處,危險指數直飙的恐怖地方。但他一向是個哪裏有鮮事,便往哪裏闖的人,管他有多危險,只要他認為值得,就是龍潭虎穴,他也要闖一闖。
只是去闖此龍潭虎穴之前,他得先回臺灣一趟。
臺灣有李傑、查克、桑彤、瑾琛,還有……千雪。
裴斯洛将手中的黑色小書往上輕輕一抛,然後準準地接住。
☆☆☆
查克和瑾琛的新婚晚宴上。
千雪輕輕搖晃着手中的杯子,讓杯內的雞尾酒左右晃動,如一面被風撩起的湖水。
為避免招待不周,晚宴是采用歐式自助餐的方式,一切自己動手,方便得很。
晚宴辦得極成功,只是千雪一直覺得缺少了那麽一點氣氛。
受邀而至,一同為這場婚禮做見證的迦爾族人,時而在她身邊來回穿梭,閑話家常。
她不得不承認,迦爾族是一個神秘族群,同時也是一個俊男美女的族群,當中兩大焦點,便是長發過肩,一襲黑色禮服,英挺有型的李傑;另一個就是身着白色西裝,俊逸非凡的新郎倌查克。
李傑和查克身邊又各自擁着靈秀的桑彤及甜美的瑾琛,他們很明顯地告示着,此兩人方圓一公尺內為禁區,閑雜人等請勿入內。
千雪繼續評量着滿屋賓客,忽然有兩個令她眼睛為之一亮的客人抵達,女士是豔冠群方的超級名模莫娜,而那位面無表情的男士,則無人知道他是誰。
千雪從小就明白自己是個美人胚子,但是莫娜除了美之外,還有一種明豔的光彩,難怪她一出現,懸在天花板上的大吊燈,光芒立刻便黯淡了幾分。
她嘆口氣,莫娜的出現讓她這個伴娘頓時失色不少,但是無所謂啦!反正主角又不是自己。
千雪所喜歡的、尊敬的查克結婚了,雖然新娘不是她,但是她不會再難過了,因為查克真的很愛瑾琛,而瑾琛也深愛着查克,她對于這對終成眷屬的有情人,寄予綿綿長長的祝福。
她嘆氣,她無聊,只因宴會的氣氛實在是太靜肅了一點,千雪心想,愛鬧的裴斯洛如果在的話,氣氛應該會更加歡樂吧!
呸!幹麽在此時想起那個自命不凡又臭屁的裴斯洛!
她決定去晃晃逛逛,反正李傑和桑彤的家這麽大,總有些新鮮好玩的東西吧!
然而,她前腳一走,門口就立刻闖進了風塵仆仆的裴斯洛。
真詭異,說曹操,曹操就到。千雪當作沒瞧見他,轉身走至油畫前賞畫去了。
☆☆☆
千雪獨自駐立在一幅巨大的油畫前,畫中主角是李傑和桑彤,李傑倨傲的臉孔襯上桑彤可人的笑容,初看時,有幾分奇怪,多看幾遍之後,反而會被這種奇怪的組合深深吸引住。
裴斯洛端着兩杯雞尾酒,狀極悠閑地踱至千雪身後,出聲道:“小姐,一個人嗎?”
“裴斯洛!”千雪聞言,緩緩轉身,當她看見裴斯洛還是那副吊兒郎當的模樣,就忍不住出言諷刺一番。“很爛的搭讪方式,你知道嗎?”他英挺如昔,只是膚色又更黝黑了點。
“我又不是不認識你,幹麽向你搭讪!──他遞給她一杯酒。“見到朋友歸來,你不問候一聲嗎?”該死的千雪,大半年不見,為什麽又出落得更動人了,早知道,他就不該回來,徒讓自己增添煩惱。
“你沒被食人族吃掉,想必是閣下的肉太難吃了。”千雪皮笑肉不笑地“問候”他。
“美麗的臉蛋,卻配上又尖又利的牙齒,實在是太可惜了。”他搖頭晃腦地惋惜道。
“你不覺得這樣很有個人風格嗎?”千雪氣在心裏,哼!裴斯洛最壞了,每次稱贊她的美麗時,總要加上一、兩句挖苦她的話。
“是啊!是你賀大小姐的個人風格。”他啜飲一口。
“沒錯。”千雪笑靥如花。
“聽說你是伴娘,本來查克是要我做伴郎的,可惜我沒辦法趕回來。”他的話似是而非,令人不易察覺他說的是否是真心話。
“也不可惜啊!不然神聖莊嚴的婚禮就會被你破壞了。”千雪乘機還他一記。
“你不止牙齒利,看來爪子也該修一修了。”裴斯洛将酒杯交給她代拿,然後在上衣口袋搜翻半天,才掏出一對耳環。“看來這對耳環很适合你。”
他取回酒杯,将耳環交給她。
千雪仔細端詳着那對黑黑小小的耳環。“你送我一對骷髅頭耳環?”她不解地盯着裴斯洛。
“你不覺得挺适合你的嗎?”終于扳回一城,他笑得開心極了。
“怪胎!連送的東西都怪裏怪氣的。”雖然心裏犯嘀咕,但她還是收下了。
“剛才莫娜一直注意你,直誇你瓜子臉,大眼睛,挺鼻子,紅小嘴,身材勻稱,是個小美女,現在亞洲模特兒正熱門,她想引薦你入行。”美人相見,本該分外眼紅,不過遇上莫娜這種有自信且不小心眼的人,這句話就不能成立了。
“你怎麽回答?”千雪喜孜孜地問道。
“我當然笑她的眼光有問題啦,你怎麽能跟人家一起站在伸展臺上?別笑死人了。”
金黃色迷你裙,緊裹住莫娜窈窕健美的嬌軀,連腰臀比例也是那麽完美。千雪下意識摸摸自己嬌小但渾圓的臀部。“就算這樣,你也不能替我作決定啊!”
千雪瞪住他的笑臉。“你再這樣說,我就打扁你的臉。”
“用你的小拳頭嗎?”笑容在他臉上逐漸擴大。
“我的拳頭也可以打碎你的鼻子。”
這個時候,跑來一個不察兩人之間的旺盛氣流的人,拿着照相機要替“他們”拍照。
他順勢攬上她的腰,結果,她“啪”的一掌就擊上他的臉。“我跟他不是一對!”
在大家驚訝的注視下,千雪氣沖沖地跑掉了。
他慢條斯理地摸摸被她掌過的臉,喃喃自語:“我就說,她的爪子的确該修一修了。”
說也奇怪,和千雪鬥鬥嘴,吵吵架,竟可以讓他原本陰郁的心情豁然開朗。
這一巴掌,他被打得心甘情願。
☆☆☆
千雪與一票好友在夏日夜晚盡情狂歡,直到腳跳酸了,嗓子也唱啞了,才拖着疲累的身體回家。
一進入家門,她發現父親大人賀世元過了平時就寝時間,還守在客廳等她。
她撇撇嘴,知道待會兒又将聽賀世元的唠叼,真是煩死人了。
“爸,我累翻了,先回房睡了。”輕描淡寫打個招呼,千雪轉身就想溜回房。
“小雪,你過來。”望着和亡妻所生的漂亮女兒,賀世元實在不知道該用什麽方式和她溝通,尤其一年前,他的續弦妻江麗華為他生下兒子千世後,他們父女倆更是無法好好談上幾句話。
“我說我累了,想睡了。”千雪的口氣頗不耐煩。
“過來,爸爸有話和你說。”年近五十的賀世元,黑發雜着白發,身材依然挺拔,事業有成、成熟睿智,一向只有人預約同他說話,唯獨對千雪,他還得懇求她撥點時間聽他說話。
千雪不怎麽情願地挑個離父親最遙遠的位子,安置全身酸痛的身軀。
賀世元直視千雪那對酷似亡妻的眼睛,心裏冒出一股歉意。他明白是自己沒有照顧好千雪,父女倆才會演變到這種局面的。
“小雪,你畢業也有一個多月了,你準備何時去德州?你姑媽已經在等你過去了。”賀世元點燃煙,讓彌漫的煙霧掩藏他的不安。
“是你和姑媽擅自替我作決定,我可從來沒打算要出國念書。”他就這麽急着将她送出國嗎?
“你還年輕,多念點書總是沒錯。”
“我不想念那麽多書。”她反駁。
“不念書,那你想做什麽?畢業都一個多月了,還整日無所事事,像個游魂一樣晃來晃去,也不怕別人看笑話。”賀世元語氣一沉,直瞪着女兒看。
說得好,游魂,是的,在這個家裏,她就像個游魂一樣沒有分量。“先讓你養一陣子,家裏不會養了一只米蟲就垮了吧!”
“小雪!”賀世元無法置信,從小呵護着長大的女兒,竟然會說出這種話。“你怎麽這麽不懂事。難道是我慣壞了你?”
慣壞?她好久好久不曾被關愛了,自四年前她的小弟弟出生,或者更早,江麗華嫁給她父親開始,她就不像是賀家的一份子了。
“還是說,你的一分一角錢,都沒有我的份?”千雪語帶嘲諷。
“小雪,你太過分了。”賀世元被千雪刺激得血壓急速升高。
老天!她怎會說出這種話?他是她的父親,她敬愛他啊!千雪心裏無比忏悔,然而她還是倔強得不願道歉。“或者,我去找個工作。”
“家裏不需要你賺那點錢,你還是去德州,姑媽會照顧你的。”賀世元自認為他所做的一切全是為了千雪好。
千雪懶懶地靠在椅背上。“你就這麽讨厭我?硬要送我去姑媽那裏。”清亮的眼裏,盡訴她的憤怒。
“我只是希望你再多念點書。”與千雪的口舌之戰,讓他疲倦不堪。
“多念點書,能教我如何面對一個大我沒幾歲的繼母和一個四歲的幼弟嗎?能嗎?”千雪說完,便拖着疲累的身體及受傷的心靈奔回房裏。
獨坐客廳的賀世元,深感無奈。
☆☆☆
不公平!不公平!不公平!
為什麽她就一定要坐在裴斯洛旁邊?千雪擡頭掃視另外兩對:李傑和桑彤、查克和瑾琛,人家是名正言順的夫妻檔,于情于理,她是一定得坐在同是落單的裴斯洛身邊。
她将腹中牢騷化成行動,積極地将之發洩在眼前的美食佳肴上,她完全不顧形象,一口接一口地吞咽。
“你想噎死自己嗎?”坐在她左手邊的裴斯洛正好與她相反,他吃得極少,大部分的時間都在欣賞她的吃相。
“你管我!我高興噎死自己。”千雪嘴裏塞滿食物,含糊不清地回他。
“照你這種吃法,包準明天就會變成小胖妹。”他故意擺出一副無法想像的樣子。
千雪果然中了他的激将法,刀叉哐啷落至餐盤旁。
她用餐巾抹抹嘴。“我變成小胖妹,關你啥事?”
“我說過,我閑來沒事,最愛找點事來管管。”裴斯洛絲毫不肯退。
“好,那我就讓你知道好管閑事的後果。”轉眼問,千雪手中已多了一把銀得發亮的刀子。
其他四人對千雪和裴斯洛的拌嘴,皆抱着看戲的心态。這兩人明明十分相襯,卻是水火不容,一點也擦不出火花,簡直悶壞了想将他們送作堆的四個人。
“一把小刀,傷不了我的,換把大的吧!”
裴斯洛的取笑,令千雪咬牙切齒,握着刀子的手也開始顫抖了。
拌嘴也要有個限度,再下去,場面大概就難看了。李傑适時出聲勸止。“各位,今天的聚會,是為了我們六個人能再重聚一堂而舉行的,別搞壞了氣氛。”
李傑一出聲,裴斯洛和千雪便不敢再繼續拌嘴下去,只好将注意力轉向食物。
桑彤這時跳出來打圓場。“喂,各位,裴斯洛回來了,我們六個人又能同聚,這實在是一件值得慶祝的事,大家舉杯幹杯吧!”
霎時,六只盛滿香槟的高腳杯,互相撞擊的清脆聲響遍空氣中。
千雪原想灌完一整杯香槟,裴斯洛早料到了,他一把奪下她的酒杯,替她飲完。“女孩子不要喝太多酒。”
“你管我!”千雪霍地站起,大有一觸即發之勢。
裴斯洛仍是帶着漠不在乎的微笑,文風不動地說:“我是為你好。”
桑彤見狀,連忙拉走又想開罵的千雪。“千雪,幫我把水果端出來。”
結果千雪被桑彤硬拉進廚房,餐桌上才獲得片刻的和平。
廚房裏,桑彤将切好的西瓜交給千雪擺放。“千雪,你沒必要這麽讨厭裴斯洛吧!”
“我哪有很讨厭他,只有一點點不喜歡他而已。”千雪将西瓜擺上水果盤。
“一點點不喜歡啊!”桑彤好奇了,一點點不喜歡跟讨厭的差別在哪裏?
“他不完全是個壞人,而且又幫過查克,所以是一點點不喜歡。”千雪倒是将個中道理分得很清楚。
“我倒覺得你們兩個很登對吶!”一個明豔動人、閉月羞花;一個高大威猛、卓立潇灑,怎麽看就是很相配的一對。
“拜托!誰跟那個粗魯又無禮的蠻人登對啊!”千雪像是受了莫大的屈辱似的,一時之間,音量提高了十分貝,她真搞不懂,為什麽桑彤、查克甚至李傑,都喜歡将她和裴斯洛湊在一起。
“千雪,你的反應好激烈喔!”桑彤偷瞄千雪,發現她嬌美的容顏融進幾許不悅。
“誰教那個蠻人老是和我過不去。”千雪拿起一片西瓜,狠狠地咬下一口。
桑彤心裏明白,裴斯洛并不是千雪說的那樣,不過此時此地,此話題似乎不宜多提。
然後,千雪和桑彤一同回到餐廳。
“裴斯洛,你這次打算在臺灣停留多久?”身為主人的李傑問道。
“不一定,什麽時候找到助手,就什麽時候離開。”裴斯洛的眼角飄向剛坐定位的千雪。
“你去那個島上,真的只想找那幅壁畫?”李傑很耽心,萬一裴斯洛想找的不只是壁畫,而是不死人的秘密,那麽事情就麻煩了。
明白李傑的擔憂,裴斯洛保證道:“你放心,我已對永無止盡的生命失去興趣了。”
李傑釋懷地點點頭。
“你才剛回來,又要離開臺灣,你真像是一處飄動的浮雲。”查克想起以前自己也是跟着李傑四處旅行,現在兩人都結婚了,心中有所牽挂,所以不可能像裴斯洛一樣愛去哪就去哪。
“誰教我是探險家,哪裏有神奇難解的神秘事物,我就去哪。”裴斯洛素來就以能玩遍世界各地為傲。
此時,千雪一反先前的不安靜,豎着耳朵,将三人的對話全數聽進去。
助手?離開臺灣?組合起來,不就是一個可以離開臺灣的助手工作,若她得到這份工作,那不就可以離開那個烏煙瘴氣的家,又不必去德州投靠姑媽了!
真是天賜良機啊!
于是,千雪迫不及待地開口:“我要做你的助手。”
裴斯洛一臉驚訝,想不透為何剛才她還想拿刀殺他滅口,沒隔幾分鐘,她的心意又改了。
“喂!你聽到沒有?”千雪自認已經對他夠客氣了,他若再不答話,就太不夠意思了。
“我的助手要能吃苦耐勞,身強體健,而且還要能配合我。”眼見李傑等人都擺出不幹我事的态度,置身事外看他面對賀小美女的欺迫,他只好獨自面對千雪。
“還要不要骨骼強壯,耳聰目明,動作敏捷?我看你幹脆養一條大狼狗算了。”千雪忍不住語出譏诮。
“我的助手一定要男的。”他告訴自己,絕對要堅守立場。
“你侮辱我們女性同胞,你看不起我們女性的工作能力!”她惡狠狠地瞪他一眼。
“當我的助手,要在國外工作三個月,也有可能要待上半年,所以男的助手比較保險。”裴斯洛一邊解釋,一邊向查克和瑾琛使眼色,誰教千雪最聽查克的話,而瑾琛的話,查克又是奉之為聖旨。
瑾琛搖搖查克的手,要他出聲解救。
太座令,不敢不從,查克只好加入裴斯洛的陣營。“千雪,做他的助手,要扛行李,要長途跋涉,而且還要曝曬在大太陽下,你想讓你的肌膚曬得跟他一樣黑嗎?”
和裴斯洛黝黑的手臂比起來,千雪的肌膚真可以用雪嫩來形容。聽查克一言,她的心意開始動搖了。“你們都這麽認為嗎?”
大夥在裴斯洛的無聲求助下,只好同聲附和。
“那就算了,不過你要記住,不是你不用我,而是我不想要這個工作。”雖然工作沒了,總還要扳回一點尊嚴。
“記住了。”裴斯洛松口氣。若讓千雪當他的助手,這一趟探險之旅,只怕會危機重重。
除了裴斯洛和千雪,其他四個人都有種戲太早落幕的感慨。
戲,真落幕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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