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1 沈卿

沈卿是個裝在套子裏的人。

他性情孤僻,沒有朋友。行蹤不定,經常更換自己的居住地。

他擁有很多人夢寐以求的那種“套子”——一種看似強悍的自我保護機制,可以在瞬間忘記自己所經歷的痛苦,不費吹灰之力就能達到規避痛苦的目的——而追求着這種能力的凡人們沉郁着,有的酗酒,有的服藥,乃至訴諸歲月流逝。對這些凡人來說,對痛苦的零記憶力是能助它們從苦痛囚籠中解脫的密鑰,但對沈卿來說,他卻被這種異能深深禁锢住了。

時針慢慢往前,撥回到沈卿意識到自己擁有異能的無數個瞬間。

初入職場,他在應酬席上第一次碰酒、入喉的辛辣濃烈讓他瞬間麻痹,下一秒,他連胃裏的灼熱都感受不到。他表現得太鎮定,完全不會推拒要給他灌酒的人。當夜無眠,他在淩晨的飯館廁所裏大吐兩個小時。打掃廁所的服務員像拎一坨濕蹋蹋的泥一樣提起他的領口:“這麽好看的小夥子,怎麽偏偏是個酒鬼,喝成這樣不要命啦?”

酒?酒是什麽味道?他喝了酒嗎?好像是的。膀胱有點不對勁,他跑到廁所撒了好多輪尿。原來是因為喝多了這樣東西。

他看到馬桶裏的嘔吐物,更感到不解。這是誰吐的?

待他走到洗手臺處的鏡子前,擡頭看了眼鏡子中的自己。自己的唇邊還沾有與方才嘔吐物樣貌極為相似的東西。他驚訝不已。馬桶裏的髒東西是他幹的?他趕緊折回去,摁沖水鍵把自己的嘔吐物沖掉了。

酒,酒……他念叨着這個字,雙手緊緊揣在兜裏,走在大馬路上,濕涼的夜風迎面吹來,吹不散他幾近凍結的神識。

有時候他走在路上,會看到路人驚疑的眼光。有人看着他,指着他的臉。他便跑到街上的服裝店借店內的鏡子一照,看見自己滿面的紅疹。店員說,他這是過敏,趕緊去醫院拿藥。他去了醫院後,醫生詢問他吃了什麽。他完全答不上來,他上頓吃的是什麽,他一點印象也沒有。醫生只好扶額:“這麽年輕的小夥子,就這麽健忘啦?”

他忽然就意識到,自己确實從來都記不起自己有沒有不能吃的食物,就連讨厭吃的食物也說不上來。

他開始把每一頓飯所涉及的飲食都寫到自己的手機備忘錄裏。

他很快就發現了問題。

他經常在回顧上一頓飯食的時候,發現備忘錄裏記錄下的“陌生”菜名。因為他忘記了自己所讨厭吃的東西,便會懷疑這是自己寫錯了。

但他豈會屢次犯同類錯誤?

童年時候,他的白球鞋經常被踩髒。他回家自己一個人默默擦鞋的時候,還以為是自己在泥濘地裏走多了。老師在課堂上當衆指出他作業裏的錯誤,他卻狂妄的很,下次還敢犯,被老師拿小教棍打了好幾次手心,他也不長記性。

同學們中,常有人說他冷漠。例如嘲笑他是孤兒的時候,他非但不被惹怒,反而從來都面無表情,好似他不是受到蔑視的那一個,嘲笑他的人卻被他回以最高的輕蔑。

這無數個回憶的瞬間都如被切割過後的冰棱,像從龐大冰山剝落下來的記憶殘骸。

人們往往拼命的想要遺忘一些在自己心中根深蒂固、枝繁葉茂的東西,以為剔除掉,便幹淨了。然而,對沈卿而言,記憶中的缺失給他帶來的困擾如附在靈魂上的無形蛆蟲一樣,他不知道什麽時候會被掏空,抑或是,在意識覺醒前就積壓至崩潰。

他在摸爬滾打中,努力收拾自己的記憶殘片,拼命的認識自己,了解自己。他既怕傷害自己,也怕被別人肆意傷害。

他想,我有一天會發瘋嗎?

不,不會。他顱內的自動手術智能的離譜,他來不及瘋,他只會平靜無波。

也許,是會在沉默中滅亡。

對痛苦的零記憶力是他的異能,卻不一定是他的福氣。

人對痛苦的感知是自我的一部分。而他為了找尋這部分的自我,貼近它,找到它,掌握它,療愈它,實在需要花費一生的勇氣。

在遇到那個人之前,他從來都不确定,自己會有那種勇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