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 章

但,萬思青在年輕的女老師眼裏也是一個調皮搗蛋的熊孩子,她本來以調解員身份加入的現場被老師重新命名為——鬥毆。

他們一致被罰,在教室門口站了兩節課。

被罰的四人裏有四人不服氣,但迫于無奈,不得不暫時休戰。

翻白眼,喉嚨發出一聲哼,轉過頭誰也不看誰。

萬思青懶得搭理他們,只放下一句狠話,“以後要是再欺負湯和森,我就把你們統統揍扁!”

湯和森揉着被摔疼的屁股,望着火紅的天空。

老師說他錯了,他不理解。

“公主,我真的做錯了嗎?”他問萬思青。

萬思青說:“你為什麽覺得自己做錯了?”

湯和森屁股太疼了,他只能扶着牆,小小的身體縮成了一團,“因為我們被老師罰了。”

老師學過很多知識,看過很多書,教過很多很多的小朋友,是判斷他們是非對錯的人,他們的行為通過老師的解釋和教育,所以他們才得知了普遍意義上的對和錯。

做錯就會被罰,所以被罰了就是做錯了。

萬思青一巴掌拍在他的屁股上,湯和森立馬撅了起來,哎呦了一聲,疼得雙眼含淚。

小小的臉上都是淚水,偏偏那雙流淚的眼睛裏澄淨無比,充滿了倔強,萬思青心都化了,又舍不得了。

捧起他的臉,炯炯發亮的眼神看着他,試圖把一些溫暖的能量注入他的思想裏。

“湯和森,你是世界上最可愛最棒的小朋友,你沒有做錯。”

“張小光和劉壯壯嘲笑你沒有爸爸,說你是野種,難道你乖乖什麽都不做才是正确的嗎?”

那樣可不對。

湯和森似懂非懂,說:“我不是野種,我的爸爸只是變成天上的星星了。”

“對,你不是,你是聰明又善良的小朋友,你不是什麽野種,那些說你是野種的人都是腦子有問題的人。”

“所以,我沒有做錯,他們該打。”聰明的湯和森得出結論。

萬思青輕輕搖頭:“不是,你做得沒有錯,但也不對。”

對就是對,錯就是錯,不對也不錯到底是對還是錯?

湯和森眨眨眼,搖頭說,公主我不懂。

萬思青又當起小老師了,對這件事的看法娓娓道來,“你現在還只是一年級的小朋友,沒有足夠的能力,爸爸媽媽的事情要由老師聯系雙方父母來解決,你要首先尋求大人的幫助,告訴媽媽和老師你被欺負了,而不是和小朋友們打架,因為那樣你會受更多的傷,你媽媽知道了是會很難過的。”

“老師罰你也是因為你出手揍傷了小朋友,而不是因為你真正的做錯了,老師這樣做的目的是要告訴你,任何時候都不可以用暴力解決問題。”

“所有的小朋友都應該這樣嗎?”湯和森又問。

他其實想問,要是媽媽很忙很忙,但是又沒有爸爸的話,遇到問題應該找誰呢。

她思考了兩秒。

“別的小朋友我說不準,但現在還是小朋友的你只需要盡情享受別人對你的愛和好好成長就好了。”

萬思青拍拍胸脯,說,“因為你的所有問題,我都會幫你解決的。”

湯和森點頭如搗蒜,崇拜的看着她,“公主,你懂得可真多。”

萬思青得意的挑挑眉,“當然啦,我可是天才公主。”

……

放學回家的路上,湯和森疼得只能捂着屁股走路,姿勢很滑稽。

天才萬思青有點苦惱,于是手一揚,豪爽的說,“把褲子脫了,讓我看看屁股。”

湯和森的臉紅得像猴子屁股,死死的拉着褲子,努力的搖頭。

媽媽說,女孩子和男孩子都是不能被別人看那裏的。

萬思青可想不到這些,在她眼裏,她現在是一名成熟穩重的小大人,湯和森只是一個七歲且什麽也不懂的小屁孩。而且十幾年後的未來裏他們還是結婚的夫妻呢,現在替他看看受傷的屁股是理所當然的事情。

并沒有不妥。

“快點!脫掉。”萬思青舉起了小粉拳。

于是,在人來人往的路邊,從小被教育禮貌和文明的湯和森被萬思青扒了褲子。

看了屁股。

萬思青一本正經:嗯,腫了,紅了一大片。

湯和森一臉羞澀:完蛋,公主看我的屁股了。

……

終于熬到了周末,萬思青不用上小學了,她為此很高興——

決定去找湯和森玩。

穿越回來這麽些天,萬思青最終還是接受了她的“任務”,那就是保護好湯和森。

因為聰明的她發現了一條偉大的“定律”,就是只要她保護湯和森,她就不用替他受傷。

事情還要從幾天前湯和森和班裏的小朋友打架開始說起,他那時候被揍成了豬頭,屁股還腫了一瓣兒,但是,她的臉還好好的,更重要的是,她的屁股也沒有腫!

她立即發現這樣的情況和穿越第一天發生的事情的邏輯完全說不通,湯和森去田野裏找她的時候摔了一跤,她的小腿也受了同樣的傷,但是現在卻沒有她被迫連帶受傷的情況出現。

于是,善于找規律達人萬思青總結出了不一樣的地方——

那就是,湯和森摔跤的時候她離他還很遠,她被迫袖手旁觀,但打架的時候她積極主動的出面調解并且保護了湯和森。

因而,這偉大的“定律”由此得出,她只要保護了湯和森,即使他受傷了,她也不會有事,但如果她要是選擇袖手旁觀,那她的下場就顯而易見了。

說得誇張點,湯和森要是哪天丢了小命,無辜的她也會立馬去見上帝。

萬思青将此情況重新定義為更精辟、更殘忍:她的腦袋徹底懸在別人的褲腰帶上啦。

既然無法避免,那就光榮完成使命。

“爸爸,我需要錢。”這是萬思青完成使命的第一步。

萬家唯放下報紙:“哦?寶貝女兒你要錢做什麽?”

我要當買我的命!

萬思青斬釘截鐵的說:“我身上一分錢也沒有,我要買好多東西。”

雖然她的身體僅有七歲,但她的靈魂是現代成年人三十歲的靈魂,她飽經摧殘的靈魂離不開錢。

錢不能解決一切事情,但沒有錢一切事情都難以解決。這句話在哪裏都管用。

萬家唯掏出錢包,認真翻了翻,拿出一張錢,問:“一塊錢夠嗎?”

萬思青:“……”

我的命就值一塊錢嗎?

雖然她理解以前經濟不發達的時代,一塊錢已經是很多小朋友都羨慕的零花錢數目了。

最後,百折不撓的萬思青成功拿到了巨款——十塊錢。

她背上小書包,帶上巨款風風火火的出門去了。

她去了湯和森家裏,和她家幹淨敞亮的別墅有着天壤之別,那是一間又髒又破的小屋子,整個小房子從外面看上去黑兮兮的,附近是一個蒼蠅蚊子滿天飛的垃圾場,炎熱的空氣裏充滿了難聞古怪的味道。

萬思青一點也不稀奇,在有需要的人眼裏,這是一處可以避免一家老小風吹日曬的“寶地”,稱之為家。

這間小屋子裏只有湯和森一個人在家,他媽媽去上班了。

萬思青敲了好久門,遲遲等不到人來開門,過了一會兒,她在臭氣沖天的垃圾場裏看到一個瘦瘦小小的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