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部族頭領,我是炎國國主,我們這是歷史性的會晤。

部族頭領直截了當:你想怎樣?

于是弘瀚開始提條件,獅子大開口。第一要蠻族不準再來打劫;第二要他們的牛羊馬匹;第三要他們出産的礦石。

部族頭領說:那你要了我的命算了。一衆小族長也紛紛表示這個條件太苛刻,不能接受。頭領在心裏淚奔,你們好歹也珍惜一下我的命啊。

弘瀚說:聽我說完啊,我還沒說給你們什麽,歷史性的會晤哪能這麽不平等。

這個時候他不是以一個土匪的狀态講話,而是以炎國國主的身份在講話了。國主給的條件也十分具有誘惑性:不白要你們的牛羊馬匹,而是在城外設置交易點,用糧食布帛交換牛羊皮草,用鐵器鹽茶交換馬匹礦石,用絲綢美酒交換金銀寶石。

他給的條件其實很公平,基礎物資換基礎物資,戰略物資換戰略物資,奢侈品換奢侈品。但是有一條,只允許物品互易,不允許直接購買。

部族頭領聽的眼睛都直了,不僅他,小族長們的眼睛也直了。這些是他們夢寐以求的東西。這趟買賣,簡直是劃算的不得了。

部族頭領說:天朝設立邊城的時候嚴禁和我們狼族貿易,除了走私沒人敢明目張膽的幹,你這樣不怕天朝懲處麽?

關外的人不清楚,可是關內諸國都明白的很,天子都衰敗了那麽多年,他炎國地處偏遠,有啥可怕。弘瀚說:這個你管不着。

部族頭領嘿嘿一笑,說:你不怕我們得了這許多東西,将來打入關內去?

弘瀚哈哈一笑:我們難道沒得東西麽?你們能有一分強,我們便也增長一分,你大可以來試試。

部族頭領說:你這家夥有野心,我回頭就叫人殺了你。

弘瀚說:你不會,因為你也有野心。你得了這些東西,一定會先統一部族,不要以為我不知道你們現在四分五裂。

弘瀚說:你們蠻族……

頭領說:是高貴的狼族!

弘瀚說:你高貴,你全家高貴!你們高貴的全家就算打入關內,難道把土地都用來放牧麽?你們會種田麽?會養蠶麽?你們喜歡的美酒絲綢糧食布帛,這些沒有一樣是你們擅長的。在關內跑馬,動辄就是溝溝坎坎,要不就是河道縱橫,你們高貴的狼族不會喜歡的。這是生活方式問題。同樣,我們也不喜歡沒事跑到關外去,我們愛好和平。

部族頭領心說你愛好和平個頭!這麽重大的事我們得商議商議。

弘瀚說好,今晚先喝酒。

這時候有人跑進來說,不好了不好了,外面有人打起來了。

外面一群人在圍觀打架,看到他們走出來,就讓開一個缺口。

弘瀚一看,怎麽是允?他從來不惹事啊,怎麽和蠻族打起來了。

部族頭領一看原來是大巫,高手終于來了!可算能讓那小子吃點苦頭了。

允在亂軍之中抓部族頭領的時候其實就吃了點苦頭,刀劍無眼,難免挂了點彩,而且他的馬也受傷了,肚子上被人紮了一刀。好不容易現在能休息了,忽然跳出來一個厲害的家夥跟他打架。

大巫穿的和那些蠻族都不一樣,別人都是羊皮坎肩牛皮靴,他是狼皮坎肩狼皮靴,年紀挺大的,肩膀上還抗個狼頭當裝飾,非常的後現代。好像生怕別人不知道他是狼族的。

在草原,巫是很超然的存在,每個部族都有巫,治病占蔔,很神秘。大巫是地位最崇高的一個,只有他能在肩膀上抗狼頭。別人都很尊重。大巫不喜歡住在一處,長年在草原上游蕩,這一年正好游蕩到這個地方。聽說部族頭領被人給抓了,而且是在亂軍之中被一個年輕人給抓了,大巫坐不住了。

年輕的時候大巫也是一個熱血青年,現在是個熱血中老年。有熱鬧看一定會來的。

允是高手,但打的很吃力。自從下山,還從來沒遇到過這麽厲害的人。他知道自己的武功厲害,練十年抵得上別人練幾十年。但沒想到關外會有這麽厲害的高手。

大巫更覺得吃驚,他和草原的莽漢們不同,是個武癡,曾經走遍中原,現在發現竟然人家一個年輕人就要趕上自己練了幾十年的狀态了。要是中原的武功現在都這麽厲害了,那還了得!

弘瀚在一邊看着着急,允在白天受了傷,現在這麽打下去很不妙。他說:快叫你的人住手!

部族頭領說:那個可不是我的人。再說怎麽不是你的人先住手?咱倆打賭吧,看他們誰贏。

弘瀚說:打你個頭的賭!

衆人還在津津有味的圍觀,打架的兩個人突然同時住手了。

別人看不出來,但是允知道是大巫先住手的。他也就住手,他看不出來自己有什麽理由非得和這個人打下去。

大巫說:你的傷口裂開了。

允說:謝謝你。

大家都很詫異,他為啥這麽說。

允說:如果你剛才不住手,我就要輸了。

大巫比他功力深厚,能一直打下來是因為他比較年輕,身法靈活敏捷,但是傷口裂開了,越來越影響行動,這樣下去他必輸無疑。

大巫哈哈一笑,說:你本來就受傷了,這不公平。來,我有藥。

弘瀚終于擠過來:上藥這種事,居然無視我啊。

弘瀚把允拉到一邊去包紮,允之前身上沒有一丁點傷痕,除了手上的烙印之外。于是這些新添在手臂、肩膀上的傷痕就很刺眼。弘瀚說回了西京,就找最好的上藥,不讓他留疤。允不介意疤痕,但是弘瀚這麽說,他心裏是高興的。沒有人這樣關心過他。

這時候氣氛很好,沒人不識相的跑過來打擾他們。

結果突然有人在很近的地方說:喂!

弘瀚吓了一跳,看到個狼頭轉過來,原來是大巫。

大巫眼裏就跟看不見弘瀚似的,對允說:我剛才想了想,你的武功很奇怪。

弘瀚瞪他,大巫還是視而不見。大巫說:你看起來也就十七八歲的樣子,但是已經武功大成。通常深厚的內功要練個三五十年才能大成,但是那時候身體的耐力敏捷都下降了,一漲一消,均衡的很,這個是天道。但是你居然能集兩者一體,達到巅峰……

允眨眨眼。

大巫說:這個事很奇怪,不符合常理。

大巫說:事出異常必有妖。

弘瀚怒:你才是妖!你全家是妖!

大巫繼續無視他,說:我勸你練功以後悠着點。

允說:我知道了,謝謝你。

允去看自己的馬。他的傷都是些外傷,不嚴重,但是他的馬比較嚴重。一支箭射到了馬腹,傷口雖然不大,但射的比較深,拔出來之後流血不止。

有經驗的人看到就搖頭,告訴這孩子說這匹馬不行了。

但是允不肯放棄,給它塗了金瘡藥,用布條将馬腹裹起,慢慢的牽回來。籍坎看他這樣做,就只能嘆氣。

到了晚上,允的馬站不住,終于趴地上了。

馬都是站着睡覺的,如果趴下起不來,就是真的不行了。

允抱着馬的脖頸,不知道該怎麽辦好。這匹栗色的馬從出了圻山就歸他了,鼻梁上有一條白,性格十分溫順,跑的也很快。允非常喜歡它。但是現在他不知道該怎麽辦好。

“放棄它吧。”弘瀚蹲下來看着允。“給它一個痛快。”他從靴筒裏面拔出一把匕首,遞給允。

允看着馬。

馬的眼睛很漂亮,食草動物的眼睛都很漂亮,水潤明亮,睫毛很長,善良無辜的樣子。馬也看着自己的主人。

“它哭了。”允說。他看到馬的眼睛漸漸濕潤,就好像知道自己會被主人放棄了一樣。

“如果你不給它一個痛快,明天它也走不了,只能留在這,慢慢的等死。或者是被野獸吃掉。就算你留在這裏,也不過是陪着它慢慢死掉罷了。你還是什麽也做不了。”

“給它一個痛快,之後将它的肉吃掉。”

“吃掉?”

“這樣它就永遠和你在一起了。不是被你吃,就是被野獸吃。”

“我可以把它埋了。”

“那不過是給地下的蟲子吃。沒有兩樣。”

允看着馬,馬也看着允。他對馬說:很抱歉。讓你疼了這麽久,但是馬上就會好。

弘瀚沒看清他是怎麽動作的,匕首已經準确的刺入了馬的心髒。他只看到少年抱住了馬頭,然後馬頭一點點的沉了。弘瀚去拉允,驚訝的發現。允哭了。

後來他們一起将馬屍分割,烤熟了吃掉。

一起吃的還有他們隊伍中的人。但是大家都很沉默,有肉吃,但沒人笑,也沒人鬧。就像是舉行一個儀式。

“在西京有一個馬苑,都是良種,回去以後我帶你挑馬。”弘瀚說。

“小栗是我第一個朋友。